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分站赛
1.西部赛区:8 月 8 日-12 日,陕西省西安市;
2.北部赛区:9 月 6 日-11 日,天津市武清区;
3.南部赛区:10 月 11 日-16 日,重庆市长寿区;
4.东部赛区:11 月 3 日-7 日,河南省商丘市。
(二)总决赛:12 月 16 日-20 日,江苏省江阴市。
二、主承办单位
(一)分站赛
1.西部赛区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武术协会
主办单位:陕西省体育局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陕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陕西省武术协会
承办单位:陕西省拼搏体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2.北部赛区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武术协会
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天津市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天津市武术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天津博艺豪庭酒店有限公司
3.南部赛区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武术协会
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重庆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重庆市武术协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4.东部赛区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武术协会
主办单位:河南省体育局
主办单位: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河南省武术体操冰雪项目中心
承办单位:河南省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承办单位:河南省商丘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河南中健博冠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总决赛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武术协会
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
主办单位: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江苏省武术协会
承办单位:江阴飞马水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三、参加单位
(一)分站赛:各省(区、市)武术中心、武术协会、武术之乡,各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单位,各行业体协、体育院校,承认并遵守中国武术协会章程的境内武术组织。
(二)总决赛:获得分站赛所设项目划定名次者,将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
四、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规定项目
(1)拳术:24 式太极拳、42 式太极拳;
(2)器械:32 式太极剑、42 式太极剑。
2.传统项目
(1)陈式太极拳:陈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56 式、其他陈式太极拳传统拳术及器械;
(2)杨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40 式、其他杨式太极拳传统拳术及器械;
(3)吴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45 式、其他吴式太极拳传统拳术及器械;
(4)武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46 式、其他武式太极拳传统拳术及器械;
(5)孙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73 式、其他孙式太极拳传统拳术及器械;
(6)其他太极拳传统拳术及器械。
(二)双人项目
1.徒手对练;
2.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
1.拳术:太极(八法五步)、24 式太极拳、42 式太极拳,其他太极拳;
2.器械:太极扇、32 式太极剑、42 式太极剑,其他太极器械(含器械和拳术混编)。
五、参加办法
(一)分站赛
1.分站赛分东、西、南、北共四站,不划定区域定向参赛,各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报名参赛,也可参加多站比赛;
2.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 1 名,运动员不少于 6 人,不超 16 人,各省(区、市)及相关单位报名队伍数量不限;
3.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 2 项(拳术 1 项、器械 1 项,含双人项目),可兼报集体项目 2 项;
4.双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 2 项(拳术 1 项、器械 1 项,含个人项目),运动员性别、年龄组别不限,可混合编组,可兼报集体项目 2 项;
5.集体项目:每队可报集体项目 2 项(拳术 1 项、器械 1 项);每项人数不得少于 6 人,集体器械不得多于 9 人、集体拳术不得多于 12 人;运动员性别、年龄组别不限,可混合编组。
6.各分站赛各项目参赛者数量,将作为总决赛设项和下一年度设项的参考依据。
(二)总决赛
仅限于本人(队)参加分站赛(不得更换项目和运动员),并获得如下名次或奖项者,可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
1.个人项目:各分站赛参赛超过 20 人(含 20 人)的项目,成绩前 4 名获得总决赛资格;参赛 6-19 人的项目,获得一等奖者,将取得总决赛资格;分站赛参赛者不足 5 人(含 5 人)的项目,且 4 站分站赛总人数不足 20 人的项目,总决赛中不再单独设项。
2.双人项目:参照个人项目执行。
3.集体项目:各分站赛参赛队超过 10 支队伍(含 10 支)的项目,成绩前 3 名获得总决赛资格;各分站赛参赛队 4-9 支队伍的项目,获得一等奖的队伍,取得总决赛资格,分站赛参赛队不足 3 支(含 3 支)的项目,且 4 站分站赛总队伍不足 10 队的项目,总决赛中不再单独设项。
(三)2023 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现役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本项赛事。
六、竞赛办法
(一)分站赛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 2012 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总决赛根据赛事需要另行制定。
(二)规定项目中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竞赛套路,以及 42 式太极拳、32 式太极剑、42 式太极剑均为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审定的竞赛套路。
(三)完成套路时间
1. 太极拳不超过 4 分钟。演练至 3 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2. 太极器械不超过 3 分钟。演练至 2 分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集体项目不超过 6 分钟。
(四)规定项目必须按照动作顺序演练,不得增减或改变动作。每增减一个动作或每改变动作一次,均扣 0.1 分,累计扣分。
(五)集体项目须配音乐(自备音乐,MP3 格式)。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由裁判长总扣 0.1 分;未配乐者,由裁判长总扣 0.1 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六)集体项目人数不足 6 人或超过 12 人者均不得参赛;集体器械满 9 人者,由裁判长加 0.1 分;集体拳术满 9 人由裁判长加 0.05 分,满 12 人者由裁判长加 0.1 分。
(六)年龄分组
甲组:50 岁及以上(1973 年 1 月 1 前出生者);
乙组:18 岁至 49 岁(1974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丙组:17 岁及以下(200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
七、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分站赛
1.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 20%、二等奖 30%、三等奖 4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录取办法按照实际参赛人数计算,末位数四舍五入。
2.双人项目:按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3.集体项目:按各项目分别录取,一等奖 30%、二等奖 30%、三等奖 40%。
4.团体名次:按各队参赛运动员获奖情况累计积分,分数高者列前,对前 8 名运动队颁发获奖牌匾。
(1)个人项目和双人项目前 6 名计算积分,第 1-6 名分别积分为:7、5、4、3、2、1 分;
(2)集体项目前 8 名计算积分:第 1-8 名分别积分为:9、7、6、5、4、3、2、1 分。
5.设“最佳传承奖”,奖励总决赛年龄最大者。
6.设“未来之星奖”,奖励总决赛年龄最小者。
7.设“武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8.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 5 人(含 5 人)以下
时,按相近年龄组别同类(或相近)项目合并,男、女分别录取。
9.单个项目参赛人数超过 60 人时,将通过抽签进行分组比赛与录取。
(二)总决赛
总决赛各奖项设置,将根据各分站赛各项目报名及参赛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并由江阴飞马水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丰厚的奖品及奖金,用于奖励各项目获奖人员,运动队组织人员等,体奖项设置及奖品奖金分配方案另行通知。
八、比赛成绩与段位申报
分站赛及总决赛比赛个人成绩可作为认定武术段位 1-6 段技术免试依据。凡比赛成绩和资格达到晋升相应段位的参赛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向所在地段位制办公室进行申报,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赛后段位认定工作。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报名时,请详细阅读竞赛规程。本届大赛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 ctwushu.justtool.com。请各参赛队由领队统一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将所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 1 寸证件照片、责任声明书(手写签字)、人身意外保险单(保期须包含比赛时间)按规定拍照上传至报名网站。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间如下:
(1)西部赛区:报名截止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 24 时;
(2)北部赛区:报名截止至 2023 年 8 月 26 日 24 时;
(3)南部赛区:报名截止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 24 时;
(4)东部赛区:报名截止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 24 时;
(5)总决赛:报名截止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24 时。
(二)报到
1.报到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根据各赛区实际,另行通知。
2.报到时报送健康证明(赛前15天内的《体检证明》,包括血压、脉搏检查证明和心电图)、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证件照片、责任声明书(手写签字)、人身意外保险单(保期须包含赛期时间)。
十、费用
(一)各赛区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食宿费标准:可根据各赛区当地时节及消费实际水平核定,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三)根据国家援藏援疆政策,若西藏代表队参赛,组委会将负责不超过 6 人的交通费(火车硬卧)和食宿费;若新疆代表队参赛,组委会将负责不超过 6 人的食宿费。(报名表须由自治区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3 号(100029)
联系人:张光强、孙新锋
电 话:(010)64912172
(二)2023 年全国太极拳公开赛各赛区
(1)西部赛区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世纪大道
联系人:张旭
电 话:15229399936
(2)北部赛区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建设路 249 号
联系人:赵翔
电 话:022-22956666,13910566838
(3)南部赛区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长寿古镇 D 区 69 栋
联系人:揭阳
电 话:023-40667214,15802317065
(4)东部赛区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商丘市体育馆
联系人:王淑芹
电 话:15617011156
(5)总决赛
地 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南环路 888 号
联系人:沈厚锋
电 话:0510-81699018,15861633383
十三、其他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按时参加组委会会议和技术会议,具体时间、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证明,任缺一项均不得参赛。
(三)运动员健康状况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对项目和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技术会议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 30 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3 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六)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七)运动员须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参赛。服装、器械自备。
(八)各队名称要求在 10 个字以内,不允许出现世界、国际、中国、中华等字样。
(九)规则和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武术协会。
(十)规则和规程可登录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下载:www.wushu.com.cn。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